协会职务权利及义务
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、副会长和会长的权利及义务
(—)会员
一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参加协会的活动;
2、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;
3、享有向协会反映意见的权利;
4、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有要求协会为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帮助的权利;
二、会员享有下列待遇:
1、享受协会为本行业争取的优惠政策;
2、获得在协会在自律机制中正当权益的保护;
3、享有协会提供的最新政策文件、技术创新、市场行情、教学理念、新项目等信息资源的权利;
4、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专业性技术洽谈、商务交流研讨、技术交流和技法演示推广活动;
5、享受向协会索取材料咨询、进行技术咨询和出具必要的证明、委托协会办理相关事项等必要服务;
三、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、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2、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;
3、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;
4、向协会反应情况,提供相关资料;
5、积极参加协会活动;
(二)理事
理事由会员中提交申请(经考核)或会长直接委任产生,由本行业中具有规模和特色的人员担任,在沙画行业内具有高于会员、低于常务理事的身份和地位,在协会内可获得比会员更优越的服务。
一、理事在享有会员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参加会员大会(年会)、理事会会议;
2、检查会员大会,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二、理事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,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、执行理事会决议;
(三)常务理事
常务理事由理事竞选或会长直接委任产生,由本行业中颇具规模和有影响力的人员担任,在行业内具有高于理事、低于副会长的身份地位,在协会内可获得比理事更优越的服务。
一、常务理事在享有理事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协助会长、副会长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;
2、出席会员大会(年会)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,并检查上述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;
3.参与协会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。
二、常务理事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,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、执行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决议;
(四)秘书长
秘书长由理事、常务理事中产生,由本行业中具有相当实力和代表性的人员担任,在行业内具有高于常务理事、低于会长的身份和地位,在协会内可获得比常务理事更优越的服务。
一、秘书长在享有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协助会长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;
2、代表本行业与政府领导、有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与交流;
3、组织召开理事会:
4、理事会中享有一票否决权。
二、秘书长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,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、执行组织召开理事会;
(五)副会长
副会长由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中产生,由本行业中具有相当实力和代表性的人员担任,在行业内具有高于秘书长、低于会长的身份和地位,在协会内可获得比秘书长更优越的服务。
一、副会长在享有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以协会领导身份,出席各项重大活动,并参与接待和座谈;
2、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:
3、享有协会较高荣誉,成为行业的龙头和表率之一:
4、常务理事会中享有一票否决权。
二、副会长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,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、领导协会领导班子组织协会各项活动;
(六)会长
会长为协会股权所有人及创办人,服务工作于全体协会成员,同时在协会内可获得最全面最优质的服务。
一、会长在享有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、副会长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直接任命权,委任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、副会长;
2、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3、协会所有相关决定的否决权
4、作为行业代言人,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共同愿望。
三、会长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,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、执行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决议;